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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本源、核心要义与时代价值

发布时间:2026-06-10 来源:安全应急信息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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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与实践系列之二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本源、核心要义与时代价值

孙祥  任振兴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高度,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法治中国建设铸牢了思想之魂、确立了行动之纲。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其理论内涵、核心要义与实践伟力,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前提和基础性课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与形成脉络

(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刻汲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法的阶级性、法与经济基础、国家与法治关系等基本原理,立足新时代中国具体实际,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揭示了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其根本目的是维护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摒弃了西方法治理论的唯心主义史观,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深刻阐明了我国法治的社会主义本质,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价值立场和实践路径,赋予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崭新的时代内涵,让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

(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升华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厚文化根基,蕴含着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礼法合治、民为邦本、天下无讼等极具中国特色的法治智慧,历经数千年传承积淀,成为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内容,摒弃封建专制法治的糟粕,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与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结合,将“礼法合治、德刑相辅”的治理理念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相贯通,将“天下大同、协和万邦”的家国情怀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相衔接,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法治建设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了中国法治的文化自信与民族底色。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确立社会主义法制基础,到改革开放后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再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国法治建设历经长期探索,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法治大事。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在总结我国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提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鲜活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完善的,是植根中国实践、回应时代需求、破解现实问题的科学理论体系。

(四)对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借鉴与超越

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开放包容的态度,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同时坚决反对照搬照抄西方法治模式,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西方法治理论基于三权分立、多党制的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局限性和意识形态属性,无法适配中国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立足我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政治优势,汲取西方法治中权力制约、程序正义、人权保障等合理内核,同时摒弃其制度弊端和理论缺陷,构建起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法治理论体系,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内涵与逻辑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这“十一个坚持”相互联系、有机统一,构成了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全面涵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价值立场、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机制等核心内容。

(一)坚守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道路。这三个坚持明确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前提。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符合我国国情、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二)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总抓手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使命;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要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把宪法规定落实到国家治理各环节;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现代化,才能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涵盖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牵引,统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三)统筹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三者相互关联、协同发力;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一体建设体现了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法治建设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地全面推进。

(四)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路径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科学立法是前提,要求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志;严格执法是关键,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权威;公正司法是防线,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的保障与支撑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必然要求;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法治建设的专业力量,必须坚持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为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理论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标志性的法治理论观点,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突破,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其一,首次提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的重大论断,深刻阐明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性,破除了“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明确了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二者有机统一、不可分割,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确立了根本政治原则。

其二,首次系统阐释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立场,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将人民主体地位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强调法治建设要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需求、接受人民监督,让法治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性本质。

其三,首次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深刻回答了法治建设走什么路这一根本问题,明确我国法治建设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立足中国国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走符合中国实际的法治道路,为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其四,首次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总抓手,将法治建设从单一的法律制度完善,拓展为涵盖立法、实施、监督、保障、党内法规的完整体系,实现了法治建设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跨越,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向系统化、整体化、协同化发展。

其五,首次提出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战略部署,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趋势,强调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升我国在国际法治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应对国际风险挑战提供了法治路径。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与实践伟力

(一)政治价值: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根基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通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法治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

(二)实践价值: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科学立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快推进;严格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深化,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得到有力保障;全民守法氛围浓厚,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共识。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三)理论价值:丰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宝库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突破,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广度和深度。它立足中国实践、回应时代问题,构建起独具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打破了西方法治理论的话语垄断,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原创性贡献,为构建中国自主的法治知识体系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

(四)世界价值:贡献人类法治文明中国方案

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结合中国法治建设成功经验,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法治道路提供了重要参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摒弃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法治模式,彰显了法治文明的多样性,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和行动纲领,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其理论本源深厚、核心要义鲜明、创新贡献突出、时代价值重大,既扎根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中国法治实践,又超越了传统法治理论和西方法治模式,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科学理论体系。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其核心内涵与实践要求,将其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数字编辑:孙  祥

数字审核:光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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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议事:懋  源

数字责编:唐起春

数字统建:任振兴

数字格鉴:李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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