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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规化预防:新时代职务违法犯罪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科学路径

发布时间:2026-02-11 来源:安全应急信息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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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违法犯罪预防系列之二十三

 

科规化预防:新时代职务违法犯罪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科学路径

 

科规化作为科学规划的核心要义,是新时代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方法论。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是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政治生态优化为基础,以全域协同发力为支撑,通过步骤化实施、逻辑化推进、规范化运作,深化预防工作向重点领域、基层一线、事前源头延伸,实现职务违法犯罪发生率持续下降、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的系统工程。我们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我国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实践,从内涵界定、理论根基、实践路径、保障机制四个维度,系统阐释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核心要义与实现路径,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和谐中国、平安中国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一、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核心内涵与时代价值

(一)核心内涵解析

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是将“科学规划”理念深度融入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全流程,以“党建引领、生态净化、全域发力、精准施策、延伸拓展”为核心逻辑,构建的系统性、制度化、长效化预防体系。其核心要义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逻辑闭环性,遵循“预防部署——执行落实——监督反馈——优化完善”的科学流程,形成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二是规范导向性,以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为根本遵循,确保预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效能最大化,通过资源整合、精准发力、延伸覆盖,实现职务违法犯罪预防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从“零散推进”向“系统治理”的转变。

(二)时代价值凸显

1.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仍将长期存在,职务违法犯罪仍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科规化预防以系统思维破解预防工作碎片化、同质化问题,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源头治理的科学路径。

2.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职务违法犯罪直接破坏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是国家治理的突出短板。科规化预防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制度设计和执行,将预防工作嵌入国家治理各领域各环节,提升治理效能,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3.平安中国建设的关键抓手。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科规化预防通过减少职务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隐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筑牢安全防线,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屏障。职务违法犯罪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滋生,直接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科规化预防通过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理论根基与政策依据

(一)理论根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与系统治理理论

1.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核心指引。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本质上是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通过科学规划权力边界、监督流程和责任体系,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彰显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核心要义。

2.系统治理理论的实践运用。系统治理理论强调以整体性、关联性、动态性的思维看待治理问题,通过整合各类治理资源、协调各方面治理力量,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科规化预防正是系统治理理论的具体实践,将党的建设、政治生态、监督体系、社会参与等要素有机整合,构建全域覆盖、协同高效的预防体系。

3.预防犯罪理论的创新发展。传统预防犯罪理论注重事后惩戒,而科规化预防将预防关口前移,强调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惩戒相结合,通过风险排查、预警干预、制度完善等科学手段,从源头上减少职务违法犯罪的发生,是对现代预防犯罪理论的创新发展。

(二)政策依据:党纪国法与国家战略部署

1.党章党规党纪的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科规化预防提供了纪律依据,明确了预防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和实施路径。

2.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对职务违法犯罪的界定、处罚以及预防工作的原则、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制度建设等内容,为科规化预防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3.国家战略部署的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方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为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4.地方实践经验的政策升华。各地在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如廉政风险防控“三张清单”、权力运行“阳光工程”、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等,通过政策文件的形式予以固化和推广,成为科规化预防的重要政策支撑。如山东省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将科学规划预防工作纳入廉洁文化建设整体布局,为地方科规化预防提供了实践范本。

三、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实践路径:党建引领与全域协同

(一)以党的建设为根本引领,筑牢政治保障

1.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方向。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预防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预防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2.夯实思想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创新教育方式方法,通过专题党课、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典型案例剖析、廉政文化作品创作等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职务违法犯罪念头。

3.完善组织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让基层党组织成为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战斗堡垒。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发现和解决廉政风险的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从组织层面防范权力滥用风险。

(二)以政治生态优化为关键抓手,净化从政环境

1.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2.弘扬廉洁文化,培育清风正气。深入开展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将廉洁文化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风尚。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元素,打造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廉洁文化阵地,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让廉洁理念深入人心。

3.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担当作为。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明确容错纠错的适用情形、程序和边界,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坚持上下协同发力,构建全域防控体系

1.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推进。中央层面要加强对全国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规划,制定科规化预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有效衔接,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压实部门责任,强化协同联动。明确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司法、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在预防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监督协调;组织部门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宣传部门要做好廉政宣传教育;司法机关要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移送廉政风险线索,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发动社会参与,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为群众参与监督提供便利。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参与预防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深化“三个延伸”,拓宽预防工作维度

1.向重点领域延伸,强化风险防控。聚焦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政府采购、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职务违法犯罪高发易发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行动。建立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全面梳理权力运行流程,识别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实现风险防控全覆盖、无死角。如在土地征收补偿领域,通过规范征收程序、公开补偿标准、强化资金监管等措施,防范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补偿款等职务违法犯罪。

2.向基层一线延伸,维护群众利益。基层是权力运行的“最后一公里”,也是职务违法犯罪的易发多发地带。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乡村振兴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层领域,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监督能力。推行基层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向事前源头延伸,筑牢制度防线。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预防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针对职务违法犯罪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从源头上铲除职务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

(五)科学部署实施,提升预防工作精准度

1.开展精准排查,明确工作重点。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模型,对权力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精准识别廉政风险点和潜在违法犯罪线索。结合信访举报、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等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动态更新风险清单,明确防控重点和责任主体。

2.制定精准措施,提高防控效能。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特点,制定个性化、差异化的防控措施。对高风险领域和岗位,实行重点监督、全程监督;对中低风险领域和岗位,实行常态化监督、动态管理。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存在廉政风险的干部及时进行干预,防止风险转化为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动态管理,优化工作方案。建立科规化预防工作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预防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方案和防控措施。根据职务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不断创新预防工作方式方法,提升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保障机制与成效评估

(一)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1.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预防工作。建立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预防工作机构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为预防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

2.考核评价机制。将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追责,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

3.队伍建设机制。加强预防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培养一批既懂法律、又懂管理、还懂科技的复合型预防人才,为科规化预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预防工作队伍。

4.科技支撑机制。加快推进“智慧预防”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集风险排查、预警干预、监督管理、数据分析于一体的预防工作平台。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司法、审计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提升预防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二)完善成效评估,推动工作持续优化

1.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建立科学的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主要包括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率、立案数、结案数、挽回经济损失数、群众满意度等;定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生态改善情况、制度建设完善情况、监督机制运行情况、廉洁文化建设成效等。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估预防工作成效。

2.评估方法与程序。采用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自我评估由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预防工作成效进行自查自评;第三方评估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承担,按照科学规范的评估方法和程序,对预防工作成效进行独立评估;社会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网络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对预防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3.评估结果运用。建立评估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政策、调整措施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奖,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持续优化、不断提升。

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是新时代推进反腐败斗争、建设平安中国的必然选择,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其核心在于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党的建设为根本,以政治生态优化为基础,以全域协同发力为支撑,通过深化“三个延伸”、精准施策、健全保障机制,实现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断完善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理论体系和实践路径,以更加科学的规划、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持续推进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升,随着科技手段在预防工作中的广泛应用,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将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和谐中国、平安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科规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腐败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政治生态将持续净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不断增强。

 


(孙祥  任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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