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要闻头条 > 数字内参

永远吹冲锋号:新时代职务违法犯罪打击与反腐倡廉纵深推进

发布时间:2026-04-01 来源:安全应急信息网 浏览:
【字体大小:

 职务违法犯罪预防系列之三十

 

永远吹冲锋号:新时代职务违法犯罪打击与反腐倡廉纵深推进

 孙祥  任振兴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职务违法犯罪作为腐败的集中表现形式,直接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刻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这一重要论述,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阐明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为新时代深入推进职务违法犯罪打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和“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无畏气概,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至四中全会接续发力,不断深化对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严厉打击职务违法犯罪作为强制性终极手段和“特殊预防”关键举措,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勇气形成强大震慑,彰显了我们党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意志。我们立足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实践,结合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政策部署,系统探讨职务违法犯罪打击的战略意义、实践成效、经验启示与推进路径,为持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一、严厉打击职务违法犯罪的时代价值与理论根基

(一)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抉择

职务违法犯罪本质上是权力的异化与滥用,其滋生蔓延直接威胁党的执政地位、动摇国家治理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打击职务违法犯罪的极端重要性。从历史维度看,古今中外政权兴衰更迭的教训表明,腐败泛滥必然导致民心丧失、政权垮台。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把反腐败作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将严厉打击职务违法犯罪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配套举措十五五规划中把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国家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点,凸显了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职务违法犯罪不仅会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更会破坏营商环境、阻碍政策落地、损害社会公平,唯有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才能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特殊预防”与法治权威的双重彰显

刑法学中的“特殊预防”,核心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人的惩戒与改造,防止其再次实施犯罪,同时以惩戒效果警示潜在违法犯罪者。严厉打击职务违法犯罪正是“特殊预防”理念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生动实践:一方面通过对职务违法犯罪人员的严肃查处,剥夺其再犯条件,实现对个体的惩戒与矫治;另一方面通过雷霆手段形成强大震慑,让潜在违纪违法者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达到“惩一儆百”的社会效果。

这种打击力度与法治精神高度统一,既体现了“法不容情”的刚性原则,又彰显了“罪刑法定”的法治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完善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重要法规,为打击职务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从立案侦查到审查起诉,从司法审判到刑罚执行,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既确保了打击力度,又维护了法治权威,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诠释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反腐败斗争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职务违法犯罪往往与民生领域、公共服务、工程项目等紧密关联,无论是截留挪用惠民资金、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蚁腐”,还是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的“高官腐败”,最终都会损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防范和纠正什么。”

党的二十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教育、医疗、养老、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反腐败就在身边。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反腐为民”的鲜明立场。严厉打击职务违法犯罪,本质上是通过清除侵蚀人民利益的“蛀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正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具体体现。

二、新时代职务违法犯罪打击的历史性成就

(一)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效应充分释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职务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从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基层村干部,从地方政府到军队系统,无论职务高低、地位轻重,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党的二十大以来,这一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彰显了“打虎”不松劲的坚定决心。

在军队系统,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纪委监委陆续对张又侠、李尚福、何卫东、苗华等高级将领立案审查调查,查明其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严重职务犯罪,依法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军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军事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一系列查处行动,充分表明军中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彰显了党中央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意志。在“猎狐”行动中,“天网”行动共追回外逃人员1306人,追回赃款154.44亿元,构建起覆盖全球的追逃追赃网络,让腐败分子无处可逃。

司法机关同步发力,为打击职务违法犯罪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最高法数据显示,近年来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万件3.3万人,依法对杜玉波、李刚、张建春等一批腐败分子定罪判刑;最高检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7万人,起诉2.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7.8%和34.9%,其中起诉金融、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领域腐败犯罪5081人。这些数据充分印证了职务违法犯罪打击的压倒性态势,“不敢腐”的氛围已经形成并持续强化。

(二)重点领域精准突破,打击靶向性实效性显著提升

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形成了鲜明的打击特色。在金融领域,严厉查处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职务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能源领域,整治资源开发、项目审批等环节的腐败问题,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在医药领域,打击医药采购、医保基金使用等方面的权钱交易,净化医疗生态;在工程建设领域,严查招投标环节腐败,规范市场秩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揽子增量政策部署实施、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职务违法犯罪打击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在乡村振兴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涉农资金等职务违法犯罪;在生态环保领域,追责问责破坏生态环境的失职渎职行为;在国企领域,整治国有资产流失、利益输送等问题,守护国有资产安全。

这种精准打击模式,既避免了“大水漫灌”,又提高了打击效率,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如针对足球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相关责任人,不仅净化了足球行业生态,更推动了体育领域治理体系的完善,体现了重点领域打击的辐射效应和治理价值。

(三)社会共识广泛凝聚,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严厉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带来的不仅是案件数量的下降,更重要的是政治生态的净化和社会风气的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一批批腐败分子被查处,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落实,干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逐步形成。各级党员干部对“红线”“底线”的认识更加清晰,廉洁用权、为民服务的意识显著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断提升。

在社会层面,反腐败斗争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反腐正能量”成为社会主流共识。问卷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主动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提供线索,形成了“全民反腐”的良好氛围。同时,职务违法犯罪打击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逐步建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这种社会效果的背后,是党中央反腐败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生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新时代以来“我们赢得了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奋斗的历史主动”,这正是对反腐败斗争社会效果的最好诠释。

三、新时代打击职务违法犯罪的实践路径与方法创新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筑牢反腐败斗争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这是新时代打击职务违法犯罪的首要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之所以能取得历史性成就,关键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在实践中,党中央始终把反腐败斗争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定期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形成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强化党的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凝聚起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确保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工作力度不减、方向不偏、成效持久。

(二)完善“三不腐”一体推进机制,提升系统治理效能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方针,也是打击职务违法犯罪的科学方法。“不敢腐”是前提,通过严厉打击形成震慑,让企图腐败者不敢越雷池半步;“不能腐”是关键,通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面前无机可乘;“不想腐”是根本,通过加强思想教育筑牢防线,让党员干部自觉远离腐败。

在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系统观念,将“三不腐”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在“不敢腐”方面,保持高压态势,快查快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在“不能腐”方面,针对案件暴露的制度漏洞,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不想腐”方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

中央纪委常委会围绕“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开展课题调研,协助党中央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运用“四种形态”作出全面规定,进一步标清纪律“戒尺”的“刻度”,实现了惩戒与教育、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这种系统治理模式,打破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限,提升了职务违法犯罪打击的整体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监督执纪执法方式,增强打击精准性穿透力

新时代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工作在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形成了立体化、多元化的监督执纪执法体系,显著提升了打击的精准性和穿透力。在监督方式上,构建起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四个监督”体系,同时整合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是重要创新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列出监督清单,及时跟进监督,开展“回头看”,压实责任、纠正偏差。针对跨地区跨部门重大战略,健全协同监督机制,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在执纪执法方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线索发现、案件查办的效率和精准度,实现“智慧反腐”。

同时,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区分违纪、一般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精准适用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14.8万人次,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政策导向。这种方式方法的创新,让职务违法犯罪无处遁形,显著提升了打击效能。

(四)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打击职务违法犯罪不是目的,而是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对违纪违法者坚决查处,又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实现了“惩恶”与“扬善”的辩证统一。

在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区分违纪违法与工作失误、无意过失与故意违纪违法、主观故意与客观条件限制,既严厉打击真正的腐败分子,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常态化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后顾之忧;通过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关爱回访,帮助其改正错误、重拾信心,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这种宽严相济的导向,既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组织的温度,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从而更加自觉地廉洁用权、担当作为。这也是新时代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工作能够得到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重要原因。

四、当前职务违法犯罪的新特点与斗争新挑战

(一)当前职务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与新特征

尽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从实践情况看,当前职务违法犯罪仍处于高发状态,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和趋势。

一是隐蔽性更强,腐败手段不断翻新。一些腐败分子规避监督,通过“影子公司”“代持股份”“期权腐败”等方式进行利益输送,利用数字经济、金融创新等新业态掩盖腐败行为,增加了发现和查处难度。二是领域性特征明显,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依然突出。金融、能源、医药、基建工程等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微腐败”“蝇贪蚁腐”仍屡禁不止,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三是团伙化、网络化趋势突出。一些腐败分子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构建起跨地区、跨部门的腐败网络,查处这类案件往往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查处难度高。四是腐败问题与作风问题交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背后往往隐藏着职务违法犯罪,一些干部借工作之名行腐败之实,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这些新特征表明,职务违法犯罪的顽固性和危害性绝不能低估,反腐败斗争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

(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深层次挑战

当前,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挑战,考验着我们的战略定力和斗争本领。从客观上看,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完全铲除,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仍需完善,一些领域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空白依然存在,为职务违法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一些党员干部面临的诱惑增多,腐败风险进一步加大。

从主观上看,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高压态势下仍有空间”,顶风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电视专题片《反腐 为了人民》剖析的崔茂虎、王宜林等典型案例,充分说明一些腐败分子在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同时,反腐败斗争的国际环境复杂,一些腐败分子企图外逃避罪,追逃追赃面临着诸多国际障碍,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此外,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涉及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如何在严厉打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如何在完善制度的同时,确保制度刚性执行;如何在加强监督的同时,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这些都是需要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

五、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姿态持续打击职务违法犯罪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全会精神

持续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至四中全会精神。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把握“九个以”的实践要求,自觉用以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

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聚焦“两个维护”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举措,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反腐败斗争与全面深化改革深度融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查处“七个有之”问题,严惩结交政治骗子行为,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二)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反腐败斗争必须坚定不移,任何犹豫动摇、松懈手软或半途而废,都将犯颠覆性错误。”持续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必须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决不能有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

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尤其是高度警惕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新趋势新动向,找准腐败的突出表现,聚焦重点领域易发环节和关键岗位,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职务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实现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功能升级与跃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既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还要持续深化追逃追赃工作,构建起不敢逃、不能逃、逃不掉的长效机制。要强化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堵塞制度漏洞,铲除腐败滋生土壤。

(三)完善制度体系,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断完善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等党内法规,进一步规范执纪执法行为,提高精准执纪执法水平 。

要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利益冲突防范等制度,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针对金融、能源、医药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完善监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反思的全周期闭环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职务违法犯罪。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加强思想建设,筑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持续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必须坚持固本培元,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要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讲好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故事,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风尚。要强化警示教育,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五)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监督是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持续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完善“四个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要整合各类监督力量,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智慧监督平台,提升监督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监督,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防范年轻干部成为腐败滋生的“易感人群”。要强化基层监督,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监督能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严厉打击职务违法犯罪,是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历史性成就,“不敢腐”的震慑充分彰显,“不能腐”的笼子不断扎紧,“不想腐”的自觉逐步增强。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职务违法犯罪仍处于高发状态,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澄清各种错误认识,廓清思想迷雾,进一步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新征程上,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至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始终保持永远吹冲锋号的姿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勇气,持续深化职务违法犯罪打击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

 

 

 

数字编辑:孙    

数字审核:光    

数字谏议:修    

数字责编:唐  

数字统建:任  

数字格鉴:李

安全应急信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来源注明“安全应急信息网”所有信息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安全应急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信息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全应急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安全应急信息网 邮箱:aqyjx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