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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化预防:聚能防控职务违法犯罪的实践探索

发布时间:2025-12-31 来源:安全应急信息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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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系列之十七

 

集约化预防:聚能防控职务违法犯罪的实践探索

 

 

职务违法犯罪作为侵蚀公共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破坏政治生态的毒瘤,始终是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靶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作出“两个仍然”的重大判断,深刻阐明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与艰巨性,明确要求“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职务违法犯罪呈现出主体隐身化、行为间接化、利益输送市场化等新特征,金融、国企、基建、涉农等重点领域案件仍易发多发,202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领域职务犯罪1100余人、国企职务犯罪2819人,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单纯依靠分散化、碎片化的预防模式已难以适应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亟需构建集约化预防体系,通过资源整合、机制协同、全要素发力,形成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集约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是指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方针,以提升预防效能为核心,通过相对集中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统筹调动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市场、社会等各类主体的力量与资源,整合政治、法治、经济、科技等多元手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预防体系,实现对职务违法犯罪的精准预警、有效遏制,推动廉政建设落地生根,为共建清廉中国提供坚实保障。这一理念既契合党中央“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反腐败战略部署,又吸收了现代治理理论的精髓,是新时代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创新发展方向。我们结合中央政策规定与地方实践经验,从概念内涵、基本性能、全要素构成、实践路径等方面,对职务违法犯罪集约化预防进行系统阐释。

一、集约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时代内涵与核心要义

(一)本质属性:党的领导下的系统治理工程

集约化预防的本质是将系统观念贯穿于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全过程,其核心特征在于“集中”与“协同”的有机统一。与传统预防模式相比,集约化预防打破了部门壁垒、区域分割和资源分散的局限,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将预防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在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这种治理模式既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的统筹协调作用,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避免了“单打独斗”的治理困境,体现了中国特色反腐败治理体系的制度优势。

从政策依据来看,中央纪委办公厅、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的《调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证据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是反腐败工具箱的重要丰富与拓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机关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为集约化预防提供了直接政策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从法治层面为集约化预防筑牢根基。这些政策规定共同构成了集约化预防的制度基础,彰显了其在党的领导下统筹各方、系统治理的本质属性。

(二)核心目标: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转型

传统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多以事后警示、个案整改为主,存在预防滞后、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集约化预防的核心目标在于实现三大转型:一是从“分散预防”向“集中统筹”转型,通过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解决预防资源分散、力量薄弱的问题;二是从“经验预防”向“精准预防”转型,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精准识别廉政风险点,实现对职务违法犯罪的早期预警、精准干预;三是从“单一预防”向“全链条预防”转型,覆盖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整改的完整闭环。

这一目标与党中央“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的反腐败要求高度契合。通过集约化预防,既能及时发现和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腐败,又能从体制机制层面堵塞漏洞,铲除职务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实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的有机统一。如广西横州市通过组织“一把手”旁听庭审、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集约化教育形式,让2.1万人次接受警示教育,有效提升了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充分体现了集约化预防的精准效能。

(三)价值导向:政治效果、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集约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其价值导向体现在三个维度:在政治维度,通过规范权力运行、遏制腐败滋生,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治安全,提升政府公信力;在法治维度,严格遵循《监察法》《刑法修正案(十二)》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预防工作,确保预防措施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在社会维度,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实践来看,合肥市成立企业内部职务犯罪预防联合会,通过“廉学堂”“思享会”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指导、风险排查、内控建设等集约化服务,既帮助企业防范内部腐败风险,又维护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种价值导向使得集约化预防不仅是反腐败的重要手段,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二、集约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基本性能与全要素构成

(一)基本性能:统筹性、高效性、精准性、持续性

集约化预防之所以能够成为新时代职务违法犯罪预防的优选模式,源于其独特的功能优势,核心体现为四大基本性能:

一是统筹性。通过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实现预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推动建立农村财务规范管理、资产经营管理等四项机制,统筹基层执法单位力量,有效规范了村官权力运行,体现了集约化预防的统筹效能

二是高效性。依托集中化的组织架构和协同化的运行机制,减少层级传导、部门协调等成本,提升预防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执行效率。合肥市企业内部职务犯罪预防联合会建立“接报案绿色通道”和“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帮助企业快速处理腐败线索,大幅提升了涉企职务犯罪预防的效率 。

三是精准性。通过整合大数据资源、运用科技手段,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核心环节进行精准画像,实现风险点精准识别、预防措施精准匹配、监督检查精准发力。光之影科技打造的廉政教育展厅,通过互动装置和沉浸式体验,实现了警示教育的精准滴灌,让纪律规矩从文字变为可感知的体验。

四是持续性。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将预防工作融入日常管理、业务流程和文化建设,实现预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横州市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纳入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通过通报典型案件、发送廉洁短信、开展家庭助廉等活动,形成了持续发力的预防态势。

(二)全要素构成:九维合力的有机统一

集约化预防的核心在于整合全要素资源,形成九维一体的预防合力,各要素相互支撑、协同发力,共同构建起职务违法犯罪的“防火墙”:

1.政治合力:党的领导与统筹协调

政治合力是集约化预防的根本保障,核心在于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健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将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在实践中,各地普遍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牵头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重点任务,确保预防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要求,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必须“坚持党中央关于反腐败要标本兼治的方针”,主动置于党委领导之下,这一规定为政治合力的形成提供了制度保障 。

2.法治合力:制度完善与严格执法

法治合力是集约化预防的坚实基础,体现为“立法完善、执法严格、司法公正”的有机统一。在立法层面,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刑法修正案(十二)》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完善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扩大惩治范围,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在执法层面,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线索移送、联合检查机制,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职务违法违规行为;在司法层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立案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合肥市公检法机关与企业联合会建立疑难案件会商机制,为企业提供证据收集、线索甄别等指导,体现了法治合力在预防工作中的实践价值。

3.经济合力:利益调节与市场约束

经济合力通过优化利益分配机制、强化市场约束,从源头上减少职务违法犯罪的利益驱动。一方面,通过完善公职人员薪酬保障体系、建立廉洁激励机制,减少因经济压力导致的腐败动机;另一方面,通过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让“靠权力寻租”无利可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依法加大腐败行为惩处力度,通过经济手段遏制涉企职务犯罪,体现了经济合力的治理效能 。

4.广泛合力:全民参与与社会监督

广泛合力强调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构建“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社会预防网络。通过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参与职务犯罪监督;依托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平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推动完善村务工作规范运转机制,让村民成为基层权力的监督者,有效预防了涉农职务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广泛联系社会各界,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广泛合力的形成提供了政策支持。

5.雷霆合力:专项整治与快速打击

雷霆合力体现为对职务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通过专项整治、快速查办、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针对金融、基建、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的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立案、快速查办,确保“露头就打”。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将“金融证券、国有大中型企业、重大建设项目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内的职务犯罪”列为预防重点,要求开展专项预防与系统预防活动,彰显了雷霆整治的决心 。

6.声威合力:警示教育与舆论引导

声威合力通过强化警示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震慑。通过组织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案例读本等形式,开展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载体,宣传反腐败成果,揭露职务违法犯罪危害,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广西横州市组织220余名“一把手”旁听庭审,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发送廉洁短信1.2万余条,形成了强大的声威震慑;光之影科技打造的沉浸式廉政教育展厅,通过互动体验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提升了警示教育的感染力。

7.公共合力:政务公开与权力透明

公共合力聚焦权力运行的规范化、透明化,通过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一方面,健全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公示公开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结合公诉职务犯罪和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推动完善村官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农村资产经营管理,通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预防腐败,体现了公共合力的治理价值;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监督方面提出预防对策”,为公共合力的构建指明了方向。

8.科技合力:数字赋能与智能预警

科技合力是集约化预防的技术支撑,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预防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系统,整合公职人员信息、廉政风险数据、案件查处情况等资源,进行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运用智能监督平台,对财政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审批等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预防工作信息库”,推动科技与预防工作深度融合;廉政教育展厅的互动装置、大数据预警平台的应用,都是科技合力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9.社会合力:行业自律与文化引领

社会合力强调发挥行业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行业自律、文化引领,构建廉洁社会生态。行业组织制定行业廉洁准则,加强会员单位管理,防范行业性职务违法犯罪;社会组织开展廉政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服务,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合肥市企业内部职务违法犯罪预防联合会作为社会组织,通过推广防腐先进经验、开展培训教育等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内控体系,形成了行业自律的预防合力;安徽省检察院提出“专业化与社会化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两只轮子”,凸显了社会合力的重要性。

三、集约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实践路径与机制保障

(一)构建统筹协调的组织领导机制

组织领导是集约化预防的关键支撑,必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纪委监委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组织架构。一是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将职务违法犯罪集约化预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资源整合、力量调配等重大问题。二是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统筹协调职责,成立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协调部门联动、督促任务落实,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制度。三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预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将预防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格局。

在实践中,南京市检察机关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浦口区检察院推动建立四项机制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正是依托党委领导下的统筹协调机制,实现了纪检监察、检察预防与社会预防的有机结合;合肥市在公安局指导下成立企业内部职务违法犯罪预防联合会,通过跨部门、跨领域的组织协调,整合了司法资源与市场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预防服务,体现了组织领导机制的实践效能。

(二)完善全要素整合的资源配置机制

资源整合是集约化预防的核心内容,需要统筹各类资源,实现优势互补、高效利用。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预防人才库,吸纳纪检监察、司法、审计、财务、科技等领域的专业人才,组建专家团队,为预防工作提供专业支撑。二是整合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建立统一的职务违法犯罪预防信息平台,整合公职人员档案、廉政风险点、案件查处数据、审计报告、群众举报等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动态更新,为精准预防提供数据支撑。三是整合物质资源,统筹利用各部门的办公场所、教育基地、科技设备等资源,建立共享机制,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从地方实践来看,广西横州市纪委监委整合庭审资源、案例资源、媒体资源,通过旁听庭审、编印读本、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实现了教育资源的集约化利用;预防科技打造的数字廉政宣教基地,整合了科技资源与教育资源,通过沉浸式体验提升警示教育效果,体现了资源整合的创新路径。

(三)健全精准高效的预防实施机制

预防实施机制是集约化预防的关键环节,需要围绕权力运行全过程,构建精准化、全链条的预防体系。一是开展精准化风险排查,结合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特点,运用大数据分析、实地调研、案例剖析等方法,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明确风险等级和防控责任。二是实施差异化预防措施,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风险特点,制定个性化预防方案,对高风险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对关键岗位人员加强教育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三是建立动态化预警处置机制,依托预防信息平台,对权力运行中的异常行为进行实时监控、智能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对发现的制度漏洞,通过检察建议、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形成“排查——预警——处置——整改”的闭环管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加强对职务犯罪发生原因、特点和规律的专题调研”,“根据有关系统、领域的实际需求,深入进行宏观对策和前瞻性研究”,为精准预防提供了方法论指导。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推行“3+4”工作模式,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调查,正是精准化预防实施机制的生动实践。

(四)强化刚性有力的监督考核机制

监督考核是集约化预防的重要保障,需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制定量化考核指标,围绕组织领导、资源整合、预防措施、工作成效等方面,设置具体考核指标,明确评分标准,实行量化考核。二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评价、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予以问责追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制”,要求“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共同承担预防职犯罪工作职责,并根据各自的业务性质和特点,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为监督考核机制提供了制度依据 。通过刚性的监督考核,能够有效压实各方责任,推动集约化预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五)深化浸润人心的廉洁文化机制

廉洁文化是集约化预防的思想基础,需要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一是加强公职人员廉洁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廉政党课、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开展社会廉洁宣传,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益广告等载体,广泛宣传反腐败政策法规和廉洁理念,揭露职务违法犯罪的危害,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廉洁意识。三是推动廉洁文化融入日常生活,开展“家庭助廉”“校园廉洁教育”“社区廉洁宣传”等活动,让廉洁文化走进千家万户,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广西横州市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组织旁听庭审,南京市浦口区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监督,都是通过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预防氛围的有效实践;合肥市企业联合会通过“廉学堂”“思享会”等形式,推动廉洁文化融入企业管理,体现了廉洁文化机制在不同领域的延伸拓展。

四、以集约化预防引领清廉中国建设

职务违法犯罪集约化预防,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这一预防模式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全要素整合为核心路径,以精准高效为目标导向,通过政治、法治、经济、科技等九维合力的协同发力,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预防工作体系,有效破解了传统预防模式资源分散、效能不足的难题,为从源头上遏制职务违法犯罪提供了系统解决方案。

从中央政策要求到地方实践探索,集约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路径不断清晰、机制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决定为集约化预防提供了制度遵循,各地通过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整合资源要素、创新预防手段,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系统思维、集约理念,才能实现预防工作的提质增效,才能推动廉政建设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职务违法犯罪集约化预防,需要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创新预防手段,让集约化理念贯穿于职务违法犯罪预防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预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遏制职务违法犯罪滋生蔓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完善集约化预防体系,提升预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要着力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让廉洁文化浸润人心,形成全民参与、共同防治的良好局面。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职务违法犯罪集约化预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随着集约化预防体系的不断完善,职务违法犯罪将得到有效遏制,廉政建设将不断取得新成效,清廉中国的宏伟蓝图必将逐步变为现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孙祥  任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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