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为网络预防提供了顶层设计依据。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建成省级网络预防平台,覆盖财政、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12个重点领域,累计接入数据超过270亿条,预警处置异常行为13.6万次 。这种体系通过将社会单个系统网络组合成全社会大网络预防体系,实现资源共享、机制联动、功能互补,从而有效预防职务违法犯罪。
一、职务违法犯罪网络预防的核心概念界定
职务违法犯罪网络预防,是指以预防职务违法犯罪为核心目标,通过整合社会各行业、各系统的预防力量,构建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实体网络工作体系,实现从分散“单点防控”向协同“系统治理”转变的新型预防模式。这一概念的核心要义在于“社会实体网络”,需明确与“数字网络”的本质区别:其并非依托互联网技术构建的虚拟数据网络,而是由现实社会中各单位、各系统的预防机构、专门人员及配套机制构成的实体协作体系,本质是“人的协同”与“组织的联动”。
从内涵来看,网络预防具有三个核心特征:一是系统性,打破以往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单一主体“单打独斗”的局限,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分散主体整合为有机整体;二是全覆盖,纵向贯穿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行政层级,横向覆盖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监督全环节,实现对职务违法犯罪风险点的无死角覆盖;三是协同性,通过制度设计将预防资源(人力、财力、信息)与预防措施(教育、监督、干预)深度融合,形成“一方预警、多方响应”的联动机制。
从范式升级角度看,传统“单点防控”以单一单位或部门为主体,预防措施零散、资源壁垒明显,仅能应对局部风险;而网络预防通过构建“社会预防工作网络”,将预防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从“局部管控”转向“全域共治”,真正实现了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体系化作战”。
二、职务违法犯罪网络预防的核心构成要素
网络预防作为“社会实体网络集合体”,其构成需围绕“谁来防”“用什么防”“如何组织”三个核心问题,形成相互支撑的要素体系。
(一)主体构成:多元协同的预防参与体系
预防主体是网络的“节点”,需涵盖所有与职务权力运行相关的组织与个人,具体可分为四类:
1.核心主导主体。以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为核心,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监督指导,是网络预防的“大脑中枢”。
2.关键实施主体。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这类单位是职务权力集中领域,需设立专门预防机构(如纪检组、内控合规部),配备专职人员,承担本单位预防主责。
3.协同参与主体。涵盖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如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新闻媒体等,通过专业能力提供合规咨询、社会监督等支持。
4.基层基础主体。由村(居)委会、社区网格员、群众代表组成,负责收集基层微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线索,是网络预防的“神经末梢”。
以某省国企系统为例,其网络预防主体体系包含“省国资委预防领导小组(核心)—省属国企纪检监察部(实施)—第三方审计机构(协同)—企业职工监督小组(基层)”四级节点,实现了从决策层到执行层的主体全覆盖。
(二)资源构成:整合共享的预防支撑体系
预防资源是网络的“血液”,需打破部门壁垒,实现高效流转:
1.人力资源。整合纪检监察干部、企业内控人员、法律工作者、廉政教育讲师等专业力量,建立“预防人才库”,按需调配至重点领域。
2.财力资源。将各单位预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企业经营预算,统一规划使用,重点投向教育基地建设、技术辅助工具开发等共性需求。
3.信息资源。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干部任免、资金流向、项目审批等数据(非涉密部分),为风险研判提供依据。
4.制度资源。梳理各行业现有预防制度(如公务员廉洁准则、国企内控规范),形成统一的制度框架,避免重复建设。
(三)结构构成:纵横联动的预防组织体系
预防结构是网络的“骨架”,需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架构:
1.纵向结构: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级主抓—乡镇(街道)落地”的层级责任制,上级主体负责指导下级制定方案、协调跨区域问题,下级主体负责具体执行与线索上报。
2.横向结构:以纪检监察机关为枢纽,建立与组织、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的“横向联动机制”,例如:审计部门发现的资金异常线索,可直接同步至纪检监察机关,后者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预防干预。
三、职务违法犯罪网络预防的实施方式与主要形式
网络预防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系统治理”,其实施方式需围绕“协同”与“精准”展开,具体通过多样化的实践形式落地。
(一)核心实施方式
1.协同联动式预防。打破部门界限,建立“预防任务清单”制度。例如: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联合住建、财政、审计部门制定“全流程预防清单”,住建部门负责项目招标环节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监管,审计部门负责竣工结算审计,形成“分工明确、无缝衔接”的协同链条。
2.风险导向式预防。以风险研判为基础,通过“大数据+人工排查”识别高风险领域(如国企改制、行政审批、惠农资金发放),将预防资源向风险点倾斜。某县通过分析近三年案件数据,发现“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是基层微腐败高发点,随即组织县纪委、农业农村局、乡镇纪委成立专项预防小组,开展针对性治理。
3.全周期式预防。将预防贯穿“事前教育、事中监督、事后整改”全环节,形成闭环管理。事前通过廉政培训提升意识,事中通过实时监督阻断风险,事后通过案例复盘完善制度,避免“只防不改”的形式化问题。
(二)主要实践形式
一是联席会议制度。由纪检监察机关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通报预防工作进展、共享风险线索、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通常每月召开一次常规会议,重大问题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二是预防联络员体系。各单位指定1-2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网络预防体系的日常对接,包括上报预防数据、传达工作要求、反馈实施难点,形成“中枢—节点”的快速沟通通道;
三是跨部门专项行动。针对某一领域的突出问题,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预防行动。如:某省针对“开发区建设领域腐败”,组织纪检监察、发改、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预防,通过联合排查、集中教育、制度完善,有效降低了该领域发案率。
四是基层预防网格。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网格化”预防单元,将每个网格划分给具体网格员,负责收集群众意见、排查微权力风险、开展廉政宣传,实现预防工作“下沉到基层、贴近群众”。
五是共建共享平台。建立实体化的“预防工作交流平台”,如廉政教育基地、预防案例库、合规咨询中心等,由各单位共同参与建设与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某地级市的“廉政教育基地”由纪委监委、检察院、国企联合建设,整合了全市典型案例、教育课程,年均接待各单位参观学习超5万人次。
四、职务违法犯罪网络预防的关键实施措施
网络预防的成效取决于措施的落地性与针对性,需从制度、教育、监督、技术等多维度构建“组合拳”,确保预防工作实效。
(一)构建刚性化的制度保障体系
制度是网络预防的“基石”,需通过明确责任、规范流程,避免“协同虚化”:
1.责任清单制度。制定《网络预防责任清单》,明确各主体的具体职责,例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预防方案制定,企业负责内部风险排查,确保“谁的领域谁负责、谁的环节谁落实”。
2.协同联动制度。出台《跨部门预防协同办法》,明确线索移交、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的流程与时限,例如:审计部门发现的职务违法风险线索,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后者需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置进展。
3.考核评价制度。将网络预防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设置“协同配合度”“风险降低率”“线索上报数”等量化指标,考核结果与单位评优、干部晋升挂钩,倒逼责任落实。某省将预防工作考核权重提升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30%,未完成协同任务的单位一律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开展精准化的教育引导措施
教育是网络预防的“思想防线”,需避免“大水漫灌”,实行“分层分类”精准施教:
一要分层教育。针对领导干部(重点讲“权力制约”)、关键岗位人员(重点讲“风险防控”)、普通职工(重点讲“廉洁意识”)设计不同课程,如:对国企高管开展“重大决策合规培训”,对财务人员开展“资金管理风险警示”。
二要案例警示教育。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复盘会”“庭审观摩”“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让干部职工“身临其境”感受违法犯罪后果。某国企针对“采购环节腐败”案例,组织采购部门全员参加庭审观摩,随后开展“岗位风险自查”,排查出3类共性风险并及时整改。
三要廉洁文化浸润。通过建设廉洁文化墙、开展“廉洁家庭”评选、组织廉洁主题活动(如演讲比赛、书法展),将廉洁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形成“崇廉尚洁”的氛围。某县在乡镇网格中开展“廉洁故事会”,由群众讲述身边的廉洁故事,增强教育的感染力。
(三)建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监督是网络预防的“探头”,需整合内外部监督力量,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流程管控:
一要内部监督整合。推动各单位将纪检、内控、审计等内部监督力量整合,成立“内部监督小组”,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如:某事业单位将财务审计与项目监督合并,每季度对“项目资金使用”开展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虚开发票”等苗头性问题。
二要外部监督嵌入。通过“特邀监督员”“群众举报点”“媒体曝光台”等形式,将社会监督嵌入网络预防体系。某地级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中选聘100名“预防监督员”,赋予其查阅资料、参与检查的权限,2023年通过监督员发现并整改风险问题47个。
三要重点领域靶向监督。针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领域(如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建立“重点领域监督台账”,实行“每月排查、每季度通报”。某省对全省100个重点工程项目实行“纪检监察+行业主管+第三方审计”联合监督,2022-2024年该领域职务犯罪案同比下降38%。
(四)推动技术赋能实体网络
技术是网络预防的“辅助工具”,需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实体网络的运行效率(非构建数字网络):
1.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非涉密的“预防信息共享系统”,整合各单位的干部廉政档案、项目审批数据、资金流转记录等信息,为风险研判提供数据支撑。某县通过该系统发现“某干部同时负责项目审批与资金拨付”的权力集中风险,及时调整岗位分工。
2.采用 风险预警技术。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设置“资金异常流转”“项目审批超时”“同一企业多次中标”等预警指标,一旦触发预警,系统自动推送至相关单位联络员,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
3.加强监督技术辅助。在政务服务大厅、项目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符合隐私保护规定),由监督小组远程查看权力运行情况,减少“人为干预”。某开发区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工作人员接受企业宴请”的线索,及时开展谈话提醒,避免问题升级。
(五)完善苗头性问题处置机制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处置,是网络预防“防微杜渐”的关键:
1.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各单位每月开展“风险自查”,基层网格每周收集群众意见,联络员每月汇总上报,形成“单位自查—网格收集—中枢研判”的排查链条;
2.并立分级干预机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实行“谈话提醒(轻微)—责令整改(一般)—联合调查(较重)”分级处置,如:对“接受小额礼品”的苗头,由本单位纪检组开展谈话提醒;对“项目审批流程不规范”的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整改。
3.设立整改回头看机制:对已处置的问题,在1个月后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确保“整改一个、规范一片”。某县对2023年整改的32个问题开展回头看,发现2个问题反弹,随即启动二次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职务违法犯罪网络预防的社会实践
从多地预防工作实践来看,网络预防模式的有效运行,需把握以下关键经验: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核心保障
党的领导是网络预防“不散架、不乱套”的根本。试点地区均成立由党委牵头的“网络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将预防工作纳入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某省通过党委统筹,打破了“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推动12个省直部门将预防工作纳入本行业“十四五”规划,确保了网络预防的系统性推进。
(二)强化多元主体“共治意识”是关键前提
网络预防的核心是“协同”,需打破“各扫门前雪”的思维定式。试点地区通过“联席会议+业务培训”的方式,强化各单位的“共治意识”:一方面,通过会议通报典型案例,让各单位认识到“职务违法犯罪具有跨领域传导性”,需协同防控;另一方面,开展“预防业务轮训”,让联络员掌握协同流程与工作方法。某地级市组织1200余名联络员开展轮训,协同配合效率提升60%。
(三)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是重要原则
网络预防需避免“大水漫灌”,聚焦高发领域与突出问题。试点地区均建立“案件数据分析机制”,通过分析近3-5年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明确本地区的“风险地图”。如某县的风险集中在“村级财务”“教育收费”领域,随后将预防资源向这些领域倾斜。某县根据风险地图,在村级财务领域推行“村财乡管+第三方审计+群众监督”的预防组合拳,该领域信访量下降45%。
(四)注重制度与实践的动态适配是长效基础
预防制度需随实践变化及时调整,避免“一成不变”。试点地区建立“制度评估机制”,每半年对现有制度的适用性进行评估,根据新问题、新情况修订完善。如:随着数字化政务推进,某省及时在预防制度中增加“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条款,防范“数据泄露”等新型职务风险;针对乡村振兴中的资金监管问题,修订“惠农资金预防办法”,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
(五)构建“预防-反馈-优化”闭环是持续动力
网络预防是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需建立“实践反馈—机制优化”的闭环。通过“联络员意见征集”“群众满意度调查”“案件数据复盘”等方式,收集预防工作中的问题与建议,定期优化流程。某地级市根据联络员反馈的“线索移交流程繁琐”问题,简化了移交手续,将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提升了工作效率。
六、职务违法犯罪网络预防的实施效果与社会价值
从预防工作实践成效来看,网络预防模式已展现出显著的预防效能与社会价值,具体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预防成效:职务违法犯罪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通过“系统治理”,试点地区的职务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风险处置效率显著提升:
一是发案率持续下降。某省实施网络预防后,2022-2024年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2%、31%、38%,其中工程建设、国企等重点领域发案率下降超40%。
二是主动投案人数增加。由于预防压力传导到位,2023年某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问题的干部达127人,较2021年(实施前)增长230%;
三是苗头性问题早处置。2022-2024年,某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处置苗头性问题1.2万余个,其中95%以上在萌芽阶段得到解决,未发展为违法犯罪案件。
(二)治理效能: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协同高效
网络预防不仅降低了职务违法犯罪风险,还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的协同化。
一是部门协同能力提升。通过长期协同联动,各单位的“壁垒意识”明显弱化,跨部门配合效率提升。某地级市在处理“开发区土地违规审批”问题时,纪检监察、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仅用10天就完成了联合调查与整改,较以往单独处置缩短了20天。
二是风险处置成本降低。由于风险早发现、早处置,试点地区用于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查办的人力、财力成本下降30%,更多资源可投向预防前端。
三是基层治理能力增强。基层预防网格的建立,让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更畅通,2023年某县通过网格收集的基层治理建议达800余条,推动解决了“村级公章管理不规范”“惠农补贴发放延迟”等民生问题。
(三)社会价值:提升政府公信力与社会风气
网络预防的实施,对改善政治生态与社会风气具有深远影响。
1.政府公信力增强。随着职务违法犯罪减少、民生问题解决,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提升。某省2023年“政府公信力”民意调查显示,满意度达92%,较实施前提高15个百分点。
2.社会风气持续改善。“崇廉尚洁”的氛围逐渐形成,企业“围猎”干部的现象减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意识增强。某国企负责人表示:“现在采购、招标都有多方监督,想搞‘小动作’也没机会,反而省心了”。
3.治理模式可复制推广。网络预防模式不依赖复杂技术,核心是“制度整合”与“主体协同”,可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特点调整优化,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目前,该模式已在全国已有10余个省份的部分地区试点,并逐步向全国推广。
职务违法犯罪网络预防,通过构建“社会实体网络”,实现了从“单点防控”到“系统治理”的范式升级,是新时代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重要探索。其核心价值不仅在于降低发案率,更在于通过多元协同、系统治理,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格局,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治提供了坚实支撑。未来,需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优化协同机制、提升精准施策能力,让网络预防模式在预防职务违法犯罪中发挥更大作用。
(孙祥 任振兴)
数字编辑:孙 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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