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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惊现亿元虚假诉讼惊天黑幕 山西太原两级法院连环错判百名业主无家可归

发布时间:2026-06-09 来源:安全应急信息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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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惊现亿元虚假诉讼惊天黑幕

山西太原两级法院连环错判百名业主无家可归


本网接到有关部门转来材料反映:一套早已竣工交付、网签确权的民生住宅楼盘,被一纸蹊跷民事调解书强行颠覆权属,52套安居房遭非法查封、40套民宅被暴力拍卖,数十户普通百姓一夜流离失所。一家正常经营的本土房企,在全额偿债、超额付息、支付千万“好处费”后,反被大股东王坚利用伪造证据、虚假调解、违规执行的全套操作,恶意掏空中海公司资产、逼至濒临破产,直接间接损失累计超亿元。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在铁证如山、账目清晰、事实无可辩驳的前提下,太原中院、山西高院多轮审理连环失守,渎职枉法放弃实质审查、无视清偿铁证、纵容虚假债权、维持错误裁判,甚至曝出纪委干部插手案件、权力勾兑司法、人为制造冤假错案的惊人内幕。

这不是普通的经济纠纷,这是一场以司法为工具、以造假为手段、以侵占资产为目的的精准围猎,是一场击穿市场底线、践踏司法公信、损害民生权益的恶性司法乱象。

本文将完整还原这场亿元虚假诉讼黑幕的全过程,层层拆解王坚背后的设局造假实施诈骗链条、司法渎职、权力干预真相。

一、借贷缘起项目融资,股权捆绑埋下隐患

(一)引资纾困解燃眉急,三重枷锁套牢企业

事件源头始于2014年的房地产项目融资。当年,山西中海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太原市龙堡街“怡然家园”项目,因工程持续推进、资金周转紧张,经中间人介绍与王坚结识。为保障楼盘顺利建设、按时交付,中海公司与王坚达成融资合作,双方于2014年4月29日正式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书》,约定王坚出借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项目建设流动资金。

正当企业急需资金纾困之际,王坚却借机开出极为苛刻、暗藏陷阱的合作条件,通过改债为私、以资控股、垄断营收三重操作,牢牢锁死企业经营权、资产权、话语权,为日后

恶意掏空中海公司、炮制虚假诉讼埋下致命伏笔。

第一,私户走账,篡改债务主体。王坚刻意规避公司对公财务流程,拒绝资金打入企业账户,强制要求所有借款直接打入股东郭康、董全民个人账户。此举将真实的企业经营性借款,人为包装成股东个人负债,刻意混淆债务属性,为后续任意捏造债权、变更债务口径预留操作空间。

第二,以贷换股,掌控中海公司命脉。以出借资金为筹码,王坚强制要求中海公司出让50%股权。通过工商正式变更登记,王坚一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半数,彻底掌控中海公司重大决策、资产处置、公章使用、项目运营全部核心权力,完全掌握中海公司生死命脉。

第三,垄断销售,截留项目收益。2015年2月10日,双方签订《借款补充协议》,王坚再度增设霸王条款,指定其实际控制的太原市宏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独家全盘承揽“怡然家园”所有住宅销售业务。

2015年4月,宏旺物业正式进场接管销售,短短十个月销售周期内,中海公司依规足额支付销售佣金643.36万元,全面履约、全力配合。自此,王坚完成了对中海公司资金、股权、营收的全方位控制,企业彻底失去自主经营空间。

本次合作全部借款累计到位1.15亿元,资金流水有据可查、时间清晰、轨迹完整。看似正常的融资合作,实则是王坚精心布局的一场蓄谋控股、伺机收割的资本围猎。

(二)本息全额结清销账,超额给付难填欲壑

借款合作期间,中海公司始终恪守契约、诚信履约,严格按照“先息后本、按期结清”的原则,持续足额还本付息,还款流水完整、凭证齐全、账目清晰。截至2016年6月,全部1.15亿元借款本金、合法及高额利息已100%清偿完毕,双方债权债务彻底归零,不存在任何一笔拖欠、不存在任何一笔尾款。

利息清偿层面,中海公司分两次结清前期全部利息:2014年8月支付利息405万元,2015年2月支付利息1431万元,合计付息1836万元,结清2015年2月前全部利息债务。

本金清偿层面,从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中海公司分十笔持续归还本金,累计归还9300万元。2016年6月29日,为彻底了结全部账务、配合王坚个人资金周转需求,中海公司应王坚要求,专门向其指定第三方借款,一次性结清剩余全部本息2860万元。

至此,案涉1.15亿元本金、2496万元利息全部结清,本息合计还款1.3996亿元,远超法定正常利息标准,债务关系彻底终结。

更为离谱的是:在本息全额结清、账款两清的前提下,王坚在2017年再度以大股东身份施压,以“打点关系、解决遗留问题”为由,无端强行索要巨额好处费。

碍于其大股东控权地位,企业为求生存、避免内耗,被迫再次妥协。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中海公司分八次被迫支付无任何合同依据、无任何法律支撑的好处费862万元。同时,为配合王坚周转产生的第三方借款利息84万元,亦由企业实际承担、由王坚实际占有。

综合全部支出,中海公司针对本次合作累计付出资金1.4942亿元,远超借款本金3400余万元。

事实铁证如山:2016年6月之后,双方早已无任何债权债务。王坚后续所有索债、诉讼、执行,全系无中生有、恶意构陷。

二、五步造假精心设局实施诈骗,虚构债务炮制讼案

(一)深夜哄骗公章加印,空造合作虚假文书

债务彻底结清的次日,一场精心策划、步步为营的造假骗局正式拉开帷幕。

2016年6月28日深夜23时至次日凌晨1时,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康身在外地、无法履职审批的情况下,王坚长时间滞留公司办公室,纠缠胁迫在岗管理人员,拿出其单方预先拟定、无任何真实交易背景的《合作开发协议书》。

王坚刻意隐瞒文书真实用途,谎称仅为应付上级单位核查、对内走流程、不作实际履行,反复承诺只是临时帮忙走形式,绝对不会损害公司权益、不会产生任何债务纠纷。

在深夜特殊场景、反复哀求承诺、大股东身份施压的多重裹挟下,在岗管理人员轻信其说辞,连夜通知财务人员到岗,在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未经股东会审议、未审核条款内容的情况下,为虚假协议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名章。

为完善全套虚假证据链条,王坚再度刻意制造虚假资金痕迹,要求中海公司开具3000万元项目投资款收据。在财务人员明确拒绝“无款不开票”的合规要求后,王坚上演“左手开收据、右手打收条”的闹剧:公司开具收款收据,其当场出具等额款收条,全程零资金流转、零真实投资、零实际履约,全套凭证纯为造假而生。

事后查证:所谓“怡新家园项目合作”完全是无稽之谈。该项目自2010年启动开发,2012年取得土地证,2013年已确定全部合作开发主体、权责划分、建设销售模式。项目从立项、征地、建设到销售,全程与王坚无半点关联,其从未投入一分钱、未参与一次建设、未履行任何义务。

这份深夜骗盖公章的协议,自始至终都是一张废纸、一场骗局、一个虚假诉讼的初始工具。

(二)借势再骗终止协议,凭空捏造千万欠款

骗局第二步,发生在一年之后的2017年6月。

彼时郭康长期患病休养,公司管理相对松懈,王坚抓住管理漏洞,再度以“完善手续、了结旧账、仅走形式”为由,哄骗公司管理人员在其单方拟定的《合作终止协议》上盖章。

管理人员基于此前多次帮忙、长期合作信任、大股东身份信赖,未细读条款、未核实内容、未上报法人,草率盖章。

谁曾想,这一纸看似“了结事宜”的终止协议,被王坚恶意篡改法律关系、彻底颠倒事实:将原本零投资、零履约、纯形式的虚假合作,直接定性为中海公司拖欠王坚3000万元投资款的真实债务。

一夜之间,人情帮忙的虚假文书,被篡变为数千万的虚假债权,成为日后虚假诉讼的核心依据、关键证据。手段之阴诡、用心之险恶,令人咋舌。

(三)私制空白还款协议,固化虚假债权闭环

在后续案件卷宗调阅中,一桩更惊人的造假细节浮出水面:王坚为彻底坐住虚假债务,单方私自炮制一份无日期、无法人签字、无真实依据的《还款协议》。

这份关键证据存在三大致命硬伤:无签订时间、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无任何对应资金流水支撑。按照企业商事惯例,数千万级别的债务确认文件,必须法人审阅签字、账目对应核实,而该文件仅有一枚被骗取加盖的公章,完全不符合任何正规流程。

足以确认:该协议系王坚事后补造、单方伪造、刻意造假,目的就是为虚假诉讼补齐证据短板,形成看似完整的债权链条,为司法错判制造虚假依据。

(四)隐瞒清偿恶意起诉,手拉手调解套取文书

证据造假完毕后,王坚正式开启司法收割。

2019年8月,在债务早已全额结清、账款早已两清的前提下,王坚刻意隐瞒全部还款事实,拿着全套虚假证据,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索要巨额本息。

起诉之初,王坚继续伪装善意,欺骗郭康称:“只是走个诉讼形式,应付股东核查,绝不实际追责、绝不执行资产。”

出于信任,中海公司配合应诉,代理律师在庭审中全面提交上亿金额的还款流水、全部结清凭证、王坚亲笔收条,当庭明确抗辩:所有债务已全额清偿,原告诉求纯属无稽之谈,原告证据全系虚假炮制。庭审对账显示:原被告双方账目认知差距数千万、完全对立、毫无调解基础,案件疑点重重、造假痕迹明显、虚假诉讼特征显著,依法必须开庭严查、实质审理、驳回诉请、移送侦办。

然而,面对如此清晰、确凿的证据,太原中院合议庭审判长王庆河、审判员郝利亚、任华组成的合议庭,不仅没有对多达上亿元的资金往来组织对账,没有传唤关键当事人郭康、董全民出庭核实,更没有对存在重大瑕疵的协议真实性进行审查,彻底放弃审判职责、规避实质审查、回避对账核查、拒绝传唤当事人质证,在事实严重不清、证据剧烈冲突、明显涉嫌虚假诉讼的前提下,反复强行组织调解。

最终,王坚利用掌控的盖章便利,单方炮制虚假《和解协议》,虚构欠款事实、约定违法以房抵债内容。太原中院未审事实、未核权属、未查真伪,直接依据虚假合意,于2020年8月14日作出(2019)晋01民初815号民事调解书。

一纸违法调解书,司法合法化了虚假债务、程序化了恶意侵占,为后续暴力执行、洗劫资产、坑害百姓埋下司法毒根。

根据两高虚假诉讼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债权,属于典型的虚假诉讼犯罪。本案中,王坚隐瞒全额清偿铁证、伪造全套证据、骗取司法文书,虚假诉讼罪已成完整闭环。

(五)突袭执行查封民宅,暴力拍卖祸及百姓

最令人愤慨的后果,发生在强制执行阶段。

调解书作出后,法院刻意违规送达、刻意隐瞒结果,长达一年多时间,中海公司及法人完全不知情、未签收、未知悉判决内容。直至2021年6月,法院突然下发强制执行通知书,企业方才知晓自己已被一纸虚假调解书背负巨额虚假债务。

随后,太原中院执行局迅速启动暴力执行:违规查封“怡然家园”小区52套已网签、已交付、已入住的民生住宅。

关键事实不容篡改:该52套房产早在2019年6月,已通过合法合规的以房抵债程序,抵偿给真实债权人太原市创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全部完成房地局官方网签备案、钥匙交付、实际入住,属于善意第三人合法财产,属于数百百姓的安居家园,与王坚所谓“债权”毫无关联。

但执行法官杨天山、张瑞峰无视权属事实、无视网签效力、无视群众居住权益,强行拍卖40套入住民宅,全部过户至王坚个人名下。数十户安居乐业的普通群众,一夜之间房屋易主、家园被夺、流离失所。

后续法院又追加查封5套网签住宅,持续衍生多起诉讼、多户维权,引发恶劣民生灾难与社会隐患。

经核算,被非法处置的房产价值5045.14万元,加上企业停工、破产、商誉、维权等间接损失4400万元,本案累计损失突破亿元,直接导致中海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停滞、濒临破产,大量员工失业,企业彻底遭遇灭顶之灾。

三、两级法院连环失守,司法渎职乱象惊天

(一)一审审理放弃职守,违法调解制造冤案

太原中院(2019)晋01民初815号案件合议庭,在本案审理中存在严重渎职失职、滥用职权、枉法调解问题,完全背离司法公正底线。

其一,放弃实质审查,纵容虚假诉讼。面对被告方提交的上亿还款铁证、完整结清流水、明确的虚假证据抗辩,合议庭不组织对账、不核查证据、不传询当事人、不甄别虚假诉讼,对显而易见的造假线索视而不见,直接以调解方式结案,为虚假犯罪披上司法合法外衣。

其二,违法处分第三人财产,程序严重违法。司法调解法定底线是不得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案涉房屋早已网签交付第三人、早已归属普通业主,法院未核查权属、未追加第三人、未公示异议权利,直接调解处置他人合法财产,属于严重滥用职权、程序彻底违法。

其三,漠视上级纠错意见,执意一错再错。后续再审阶段,山西高院已明确指出该调解书确有错误、协议存在重大问题,专门下发司法建议要求核查纠错。但太原中院置之不理、拒不纠错,在外部权力干预下草草敷衍,任由错误文书持续祸害企业与百姓。

更为惊悚的是:本案审理全程存在明确权力干预司法线索。王坚通过关系对接山西省纪委巡视组时任副组长,再通过该领导对接山西高院主要负责人,自上而下打招呼、递条子、干预审案、操控结果,使得本案从一开始就失去公正审理基础,沦为权力操控下的司法闹剧。

(二)异议之诉层层错判,裁判逻辑彻底崩塌

房产被非法查封拍卖后,合法权利人创奥公司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一桩事实铁证、法理清晰、应当依法改判的维权案件,却遭遇太原中院、山西高院三级连环错判、全程枉法驳回,司法纠错功能彻底失灵。

太原中院一审、山西高院二审,罔顾客观事实,凭空捏造裁判理由,错误认定权利人“怠于过户、存在过错”,以此驳回合法维权诉求。

然而在再审审查中,山西高院(2023)晋民申2395号裁定自行推翻一、二审全部裁判根基,依法明确认定:查封发生时,案涉项目因消防、处罚等客观原因,根本不具备过户法定条件,权利人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存在任何怠于维权情形。

至此,一、二审全部核心裁判理由被官方彻底否定、完全推翻。

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高院在自认“事实认定错误”的前提下,强行以“裁判结果并无不当、瑕疵不予纠正”为由,继续驳回再审申请、维持错误错判。

核心事实认定全盘错误,却硬称结果正确,如此自相矛盾、强行枉法、知错不改的裁判逻辑,彻底击穿司法底线,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三)权力干预痕迹确凿,司法勾兑疑点重重

纵观全案,从虚假诉讼顺利立案、违法调解顺利生效,到异议之诉层层枉法、再审纠错刻意搁置,全案所有公正逻辑全部失效、所有错误结果全部落地,反常裁判背后是清晰的权力勾兑痕迹。

王坚本人在多个场合公开扬言:本案已经打通高层关系,有纪委领导、高院院长出面打招呼,案件结果早已内定。

而本案从审理、调解、判决、再审、执行全程反常偏袒、全程无视铁证、全程知错不改的诡异走向,完全印证了权力干预、人情办案、司法腐败的重大嫌疑。

一桩本息全清的债务,被司法认定为巨额欠款;一批合法网签的民宅,被司法强行拍卖侵占;一套层层错误的裁判,被司法刻意维持固化。

如此荒诞的司法乱象,绝非简单业务失误,而是系统性失守、制度性失效、人为性枉法。

(四)执行人员偏私执法,助推民生权益受损

太原中院执行局杨天山、张瑞峰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履职失范、立场偏移、刻意偏袒,进一步放大冤案危害。

在数十户业主、合法权利人反复提交异议证据、主张房屋合法产权的情况下,两名执行法官拒不审查异议、拒不停止执行、拒不保护善意第三人权益,反而多次引导业主报案、激化矛盾、制造维权障碍,变相为王坚侵占巨额资产扫清阻碍、提供司法助力。

明知案涉房产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案件存在虚假诉讼重大嫌疑,依旧强行推进拍卖过户,直接制造数十户百姓无家可归的民生惨剧,执法初心彻底失守。

四、亿元冤案危害深重,司法纠错刻不容缓

一场精心设计的虚假诉讼,串联起个人造假骗财、司法渎职枉法、权力干预办案、群众权益受损、企业濒临破产的完整黑色链条,造成的危害深远且恶劣。

对企业而言合法经营、足额偿债、诚信履约,最终却遭恶意构陷、资产掏空、濒临倒闭,过亿合法资产被非法侵占,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遭受毁灭性侵害,严重破坏本地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群众而言数十户普通百姓,倾尽毕生积蓄购置合法网签房产,依法入住安居,却因司法错判错执,无端失去家园、卷入诉讼、长期维权奔波,民生权益惨遭践踏。

对司法而言两级法院多轮审理失守,知错不改、有错不纠、徇私偏袒,权力可以干预审判、虚假可以战胜真实、违法可以借助司法合法化,严重透支司法公信、动摇法治根基。

对社会而言:虚假诉讼低成本、高收益,司法追责缺位、权力监督失灵,极易引发效仿效应,滋生更多司法乱象、经济纠纷、民生矛盾。

本案虚假事实清楚、造假链条完整、还款铁证如山、司法错判确凿、权力干预有据,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司法渎职+权力寻租+侵害民生+破坏营商环境的复合型重大案件。

真相不容掩盖,冤案必须纠正,违法必须追责!

全社会期待:

严查王坚造假虚构实施诈骗亿元级虚假诉讼犯罪,依法追缴全部非法所得,还企业公道、还百姓家园!

彻查太原中院、山西高院涉案法官渎职枉法行为,启动司法追责、清除司法害群之马!

深挖本案背后权力干预、司法勾兑、利益输送链条,破除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启动全面审判监督,依法撤销全部错误裁判、违法调解书、违规执行裁定,彻底纠正亿元司法冤案!

法治不容徇私,正义永不缺席!

我们将继续关注依法解决此案的情况。

 

(法眼 钟声

 

 

 

附件:有关证据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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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举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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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材料      受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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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告知书     借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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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书     借款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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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佣金凭证   支付王坚好处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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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坚上演“左手开收据、右手打收条”

中海公司开具收到王坚投资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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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坚上演“左手开收据、右手打收条”

中海公司收到王坚返还投资款签字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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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院证据交换笔录 太原市中院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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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院民事判决书 山西省高院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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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不动产权证函  项目不动产登记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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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康实名举报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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