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系统掌握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命脉,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和严厉打击,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虽有收敛但时有发生,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一直都是职务违纪违法犯罪易发、高发、频发的重灾区。究其职务犯罪的特点并提出预防对策,对遏制该领域职务违法犯罪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一、交通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窝案、串案较多。近年来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逐渐向隐蔽的群体方向发展,个别的单位借工程建设之机,通过虚增工程量或虚报建材发票等手段,将骗取的工程款暗地里私分,形成办理一件挖出一窝的现象。(二)权钱交易现象突出,涉案金额大。在工程建设领域权钱交易行为较为普遍。行贿往往随着工程款金额的增大而增大,因此常常出现涉案动辄上百万甚至几千万的情况。且由明转暗,由数转实,不留痕迹。(三)职务犯罪发生的环节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招投标环节、工程施工环节、工程监理和验收环节以及附属工程的建设环节等,都容易发生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二、交通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
导致交通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有很多,根据调查分析,这些原因有以下方面:(一)交通建设领域投资机制存在的漏洞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是项目评审机制不够完善和科学,使得有的地方通过虚报项目,套取资金成为可能;二是投资体制存在弊端,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建设项目中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为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三是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机制尚不完备,在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阶段,以及制定招标文件与组织专家评标打分等环节,都容易出现因各种人为因素影响而产生的腐败。(二)交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实现条件。在现行制度下,划拨资金使用管理的不到位,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明目张胆地挪用、私分这些宝贵的公共资金,甚至有的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费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其他开支等。(三)交通工程建设过程缺乏有效监督使职务犯罪泛滥成灾。现有的监督执法机构制约职能和手段不够有力,上级组织和基层群众由于不了解具体情况而往往难以进行实质性的监督,同级监督机构的双重领导体制,使得这种监督变得无力不力,一定程度上放任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从当前被查处的案件来看,管理干部的职务犯罪尤为突出,已经成为该系统职务犯罪的高发阶层。由于身份特殊,他们的犯罪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
从作案的手段上来看,体现出权钱交易直接化的特点。在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中,经常渗透着权钱直接交易的黑幕。商业贿赂所导致的隐秘官商勾结和结伙营私诱发地方和部门权利苟用,加剧社会矛盾。
从犯罪环节上看,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的招投标领域。交通系统职务违纪违法犯罪行业特点明显,大多涉及各种交通工程的招投标。
从社会危害性看,不仅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也给家庭和亲人带来严重的伤害,这也体现了职务违法犯罪的共同特点。有主、客观两个方面:
主观方面,一是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存在趋利心理。面对日渐繁多的物质享受迷失了正确的方向,当个人不能控制这种强烈膨胀的私欲时,往往在贪图物质享受的刺激下,利用手中的权力攫取非法利益,最终走上不归路。二是存在侥幸心理。涉嫌职务犯罪的人一般都是行业内的“精英”,知道什么是犯罪,也知道犯罪的后果,但之所以明知故犯,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心存侥幸。
客观方面,一是管理方式不够完善。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明确规定,既要抓业务也要抓队伍建设。但少数交通系统领导却只顾任务指标,忽视讲纪律提要求,只注重任务数量,不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如在系统内工程建设的建筑资格审批、立项审批、招标、施工决算、拨款、购材、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等案件。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要求,廉政教育活动停留在表面,搞形式主义,搞单位政绩,走过场,走过程,真行动,假把式,不能有效起到预防作用。二是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投资体制的本质就是“政企不分、官商一体”。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建设项目中既是行政领导,又是企业领导;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这就容易使得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审计等环节缺乏相互的制约和监督,一切听命于交通行政领导,贪污腐败的大门由此洞开,随意变更工程设计、非法干预招投标、制造虚假工程计价单就成了行业内的一种“惯例”,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建设资金就这样轻易落入腐败分子之手。当前,交通系统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制度,但在具体落实上,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真正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的作用,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如某公路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与被征地的村干部串通,虚造、伪造补偿兑现表套取补偿款;与施工单位相勾结虚增工程量和造价,套取补偿款;与村干部、施工单位勾结串通,伪造征地对象,扩大征地面积,改变征地类别套取补偿款。而交通行政部门与负责公路建设的公司又为“母子关系”,筋血相连,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绝对化,这正是交通系统产生腐败之源。这些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正是监督制约机制没能正常运转的结果。
三、交通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
交通系统担负着国家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重担,巨大的投入在改善中国交通状况的同时,易发职务犯罪的要害环节和人员易成为被拉拢、腐蚀的突破口帮对象,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干部队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毒化社会风气又严重阻碍了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因而危害极大,已成为当前干部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处在风口浪尖上稍不留神就会被风浪吹倒吞没,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因此教育必须是经常性的。
一是加强廉洁从政安全教育,筑起坚实的思想防线。要加强廉洁从政安全教育,引导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做到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安全人生。在典型案件的教育中,注意分析案犯的犯罪心理和干部职工对教育的心理反映,提高宣教政治效果。
二是落实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交通系统所以成为职务犯罪的多发领域,根本原因就是制度没有严格的落实。因此,要把严格落实现有的制度作为预防交通系统职务无法犯罪的第一要务,同时要不断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的群众监督、内部监督和监察监督机制。通过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好地防范新的职务犯罪行为发生。
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对重要岗位的监督制约。要对重要岗位人员定期实行轮岗、换岗制度,强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不给个人滥用权力的余地,防止重要岗位人员因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而造成“关系网”、“人情网”、杜绝职务犯罪的隐患。
四是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净化交通系统行业风气。下大力气加强交通系统行风建设,采取多种措施,运用多种方法促进交通系统行风建设,要注意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来保证行风建设规范、有序,使行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在交通系统逐步树立“你修路,我服务”的现代新交通行业工作理念,彻底扭转“你修路,我捞好处”的错误思想观念,以此推动交通行业风气的好转和净化,进而推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和净化。制定相应的行业建设规范,自上而下在全国推行,以制度和制度的落实来推进交通系统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如在交通建设招投标中严格实行“黑名单”制,公路建设市场廉洁准入制等制度,将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具有行贿等不廉洁行为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参加投标和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资格。
五是推进科技创新,改革日的落后的管理和协作模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改革旧的落后的管理和协作模式对现代大型工程建设,预防和减少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意义重大,尤以高等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为例,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点多线长面广,管理工作相对集中,传统的管理方式已难彻底解决全线监督、全过程监督、全方位监督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运用“HCS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系统”把公路项目建设的全面管理和计算机网络应用数字技术紧密结合起来,涵盖公路项目建设的招投标、概算管理、合同管理、计量支付、计划进度,变更设计、质量管理和台帐管理以及竣工文档管理等各项业务。HCS 系统为项目建设提供快速、准确、全面的管理信息真正实现全程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成为项目建设三大控制(质量、进度和造价)和两大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廉政建设的核心技术保障。使计量支付及时到位,造价管理公开透明,运用流程科学规范。HCS 系统提供的异地远程监督,透明操作和公开监督功能,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避免了工作中人和人之间不必要的频繁接触,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操作和腐败的产生,通过科技创新,引入大数据监管技术,既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又能避免暗箱操作等诱发腐败问题的发生,充分展现数字化遏制犯罪的科技功能。
六是优化执法环境。执法环境不好也是诱引当前交通系统职务犯罪高发的重要外因。执法环境不好表现为领导干预、说情、执法执纪机关不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等,优化执法环境就执法执纪机关来说,要紧紧依靠党委和上级机关领导,顶住压力,顶住说情风,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执纪人员素质,坚信党和国家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要有不怕丢乌纱帽的气概和豪情,敢于碰硬,善于碰硬,要敢于顶住说情,善于顶住说情,通过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执纪人员素质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打消一些人利用领导干预、说情,利用关系网而道遥法外的幻想和侥幸心理。可以说,执法执纪机关对反腐败工作的态度、工作情况是优化执法环境的重要内容,所以,优化执法环境,执法执纪机关严格执法执纪、反腐败的态度要坚决,工作效率和水平要高。优化执法环境除了执法执纪机关自身应积极努力外,还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加强觉的建设,需要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七是建立交通系统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已发生的交通系统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积极开展个案、类案预防活动,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进行剖析,研究交通系统职务犯罪从隐患到爆发的规律,编制预防宣教工作规划,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机制,推动整个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彻底铲除交通领域的腐败,杜绝职务犯罪,在市场经济发展壮大和全面建设阶段显然是不现实的,但是必须要加强预防工作调查研究,提出犯罪原因,采取针对措施,防范和减少职务违法犯罪的发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交通领域职务违法犯罪的预防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建立全社会全系统的犯罪预防联动机制,才能将职务犯罪的发生控制到最低的限度。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提高交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免疫力,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家庭防线,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权力配置。全面推行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分离”和设计、施工、监理、审计“四分离”,从根本上压缩腐败现象产生的空间;加强招投标管理,做到“应招尽招”,全程透明,减少人为操纵的可能;明确各主管部门在招标活动中的职能和职责,实施一条龙监督,确保不出现失控现象。总之,只有从各个层面构筑起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权力防线、动机防线、机会防线”,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环境,让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干部职工有一个清醒的头脑、清洁的环境,让他们清爽地做事、清白地做人,确保“工程建起来,人不倒下去”。实现“一安、双优、三好、四满意”(资金安全;工程优良、干部优秀;质量好、安全好、信誉好;人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满意、建设单位满意、施工单位满意)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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