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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教育视域下罪错未成年人综合矫治 实践逻辑与善治路径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安全应急信息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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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教育视域下罪错未成年人综合矫治

实践逻辑与善治路径 

孙祥  任振兴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社会转型期面临的复杂治理难题。我们对国内部分“启明学校”有严重不良行为倾向未成年设立的学校管理教育实践做了调研,为观察专门教育的制度逻辑与运行机制提供了鲜活样本。我们认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本质上是国家亲权理论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制度实践,需要构建“政法协同+科学施教+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这一体系既要依法行使执法职权,确保矫治程序的合法性,又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发挥“五老”人员的独特优势,形成多元共治的善治格局。专门教育的深层价值,不仅在于矫正个体行为偏差,更在于通过制度化的关爱机制,为迷途青少年点亮归航之路,实现个体命运修复与社会秩序再生的有机统一。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安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民族复兴大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为新时代专门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然而,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依然是社会治理的痛点与难点。那些因家庭监护缺失、教育失当或社会不良环境影响而误入歧途的孩子,如同迷航的小船,在人生海洋中随波逐流。对于这一群体,简单的惩戒难以触及灵魂,放任自流则可能断送其一生。如何在依法行使执法职权的同时,用教育的光芒照亮他们回归的道路?如何在专业部门履职尽责的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这是必须回答的时代命题。

各地“启明学校”的探索,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启明”寓意开启光明、点亮希望,这所专门学校的建设与运行,承载着教育挽救轻微违法行为未成年人的重要使命。我们“启明学校”为切入点,结合各地专门教育的创新实践,从理论深度与实践维度,系统论述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综合治理路径。

一、政法协同专门矫治教育的制度基石

(一)专门教育的法律定位与制度逻辑

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特殊组成部分,是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实施的一种教育矫治形式。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被划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三个层级,专门教育主要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这一制度设计的深层逻辑,在于平衡“惩戒”与“保护”、“矫治”与“发展”的关系。

从法理层面审视,专门教育体现了国家亲权理论的核心要义。国家亲权理论认为,当未成年人的自然监护人缺位或失职时,国家作为“最高监护人”,有责任介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正如全国政协相关调研所指出的,“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法定要求,旨在强化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这一原则的确立,意味着专门教育不是简单的惩戒,而是以教育保护为核心的特殊制度安排。

从实践层面观之,专门教育的实施必须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在各地“启明学校”在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依法行使教育、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执法职权。这些专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构成了专门矫治教育的制度基石。

(二)“高度融合、通力协作”的政法协同机制

专门学校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政法部门的深度参与。启明学校的实践表明,在委政法委统筹下,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把法治教育引入学校,形成“高度融合、目标牵引、通力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模式,确保了从评估决定到矫治执行全流程的合法公正与专业有效。

“启明学校”的实践经验,建了完善的政法协同机制。一是精准评估机制。学生入校须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决定机关批准等多个程序,确保“当入则入、不当入不入”。二是双主体管理模式。启明学校“教育局+司法局”双主体管理的创新,推动教育行政力量与司法行政力量深度融合,构建“行为矫正+文化学习”的融合机制。三是分类干预机制。针对不同罪错程度,实施分级干预:专门矫治教育区实行闭环管理,按“一人一案”开展行为矫正、法治警示与心理干预;专门教育区则侧重文化课程、道德培育与社会实践。

这一协同机制的价值在于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刚性,与教育部门春风化雨的柔性相互补充、相得益彰。逐步实现“公安+司法+教育+家庭+社会”多方协作,聘请政法干警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能够形成闭环式矫治教育生态。

(三)程序正义与权益保障的双重底线

在依法行使执法职权的过程中,必须守住程序正义与权益保障的双重底线。学校编制的《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让权益保障有章可循;针对女生,专门设置独立生活单元,配备女性干警和教职工专职管理;联合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普法讲座,帮助学生清晰认知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对于“启明学校”而言,政法协同不仅是管理手段,更是教育内容。通过组织学生观摩庭审、开展模拟法庭、邀请法官检察官以案说法,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感受法律的威严与温度,理解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实现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科学施教从行为矫治到人格重塑的系统工程

(一)课程体系创新:从“五维”到“七色花”的实践探索

教育矫治的核心在课程。科学的课程体系,是专门教育区别于普通监管的关键所在。目前正在探索“五维课程体系”——基础文化课、普法教育课、心理健康课、艺术素养课和素质拓展课,为专门学校课程建设提供了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

借鉴推出“七色花”课程体系,每一片花瓣对应一类课程模块:赤色·行为矫治、橙色·德育帮教、黄色·启智明理、绿色·强体育魂、青色·润心赋能、蓝色·艺术浸润、紫色·潜能创造。这一课程体系的特点是:既注重行为矫正的刚性约束,又强调情感修复的柔性关怀;既补位文化知识的断层,又激发潜能创造的活力。

“启明学校”这些经验,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课程体系。在法治教育层面,以公民教育为理念指引,以模拟法庭为核心载体,让学生沉浸式体验司法程序。在心理健康层面,构建“预防—干预—发展”三位一体的心理支持体系,通过认知训练、正念练习与成长日记等方式,引导学生建立积极心理。在艺术素养层面,开设书法、绘画、音乐等课程,让学生在美的熏陶中涵养心性。学校的实践证明,许多“零基础”的孩子在艺术学习中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创作出美好的作品”,这种成就感的获得,是重塑自信的重要起点。

(二)精准矫治分级分类与一人一案的因材施教

专门教育的对象是鲜活的个体,每个误入歧途的孩子背后,都有独特的成长经历与行为成因。因此,精准识别、分类干预是科学施教的前提。

实践表明,建立“精准识别、科学矫治、长效巩固”的全链条工作体系至关重要。明确12—18岁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未达刑责年龄的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设立监护人申请、办案机关申请双轨招生通道,建立政法委、公检法等9部门联审机制,通过听证评估确定3个月至3年的弹性学制。在此基础上,实施“三阶矫正课程”:第一阶段通过军事训练戒除不良习气;第二阶段融合法治教育、传统文化浸润与个性化谈心;第三阶段以文化补习与生涯规划并重,实行“一人一策”与“学分奖励机制”。

对于“启明学校”而言,精准矫治需要落实到三个层面:一是入校评估精准化。组建由教育专家、心理专家、法律专家共同参与的评估团队,全面评估学生的行为表现、心理状态、家庭背景,为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提供依据。二是教育方案个性化。针对不同学生的罪错类型、认知水平、心理特征,量身定制教育矫治方案,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三是过程评估动态化。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定期评估矫治效果,及时调整教育策略,确保矫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三)心理矫治点亮内心的那盏灯

专门教育的深层目标,不是外在行为的机械服从,而是内在认知的根本转变。心理矫治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启明学校组建由专兼职心理咨询师与外聘专家构成的专业心理干预团队,实现学生心理测试全面覆盖,通过专业化心理辅导及时为学生矫正认知偏差。这一做法的启示在于:心理矫治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而是专门教育的“必修课”。

从心理学视角审视,罪错未成年人的行为偏差,往往源于安全感的缺失、归属感的匮乏或自我认同的混乱。他们需要的不仅是行为规范的灌输,更是心灵的呵护与陪伴。这些孩子最缺的,是一个人真心实意地对他们好。因此,心理矫治必须贯穿专门教育的全过程——从入校时的心理评估,到教育过程中的心理咨询,再到离校前的心理转衔,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专业心理力量的介入

三、社会协同构筑多元参与的关爱网络

(一)“五老”参与银发力量的时代价值

在专门教育的社会参与体系中,“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具有独特的优势。他们政治素养深厚、人生阅历丰富、社会威望崇高,是连接学校、家庭与社会的关键纽带。他们的社会司法工作实践,聚焦“思想引领、法治护航、心理疏导、成长帮扶”四大核心任务,组织“五老”中的法律专家开展“法治微课堂”,结合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讲“身边法”;针对社区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建立“一人一档”帮扶机制,由“五老”结对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探索的“五好”工作法——通好气、摸好底、结好对、聚好力、护好苗,积极配合各级关工委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全面排查需要专门教育的问题青少年,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形式,通过走访谈心、法治教育、节日慰问等方式引导青少年改正错误。

各地“启明学校”充分吸纳“五老”力量,建立“五老”工作室“关爱服务站。在思想引领层面,请老战士讲述革命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在法治护航层面,请退休警官法官检察官开展普法教育,树牢法治意识;在心理疏导层面,请老教师发挥教育专长,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在成长帮扶层面,请老模范以身示教,传递向上向善的力量。

(二)家校共育修复家庭关系的第一道防线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环境,家庭教育缺失、监护失职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调研发现,学生进入专门学校后,部分家长会产生“甩包袱”心理,推诿卸责,缺乏参与配合的主动性。因此,强化家庭责任、修复家庭关系,是专门教育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三层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一是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实现家校信息互通、责任共担;二是家长课堂机制,引导家长积极调整亲子沟通方式,从情绪主导转向科学施教;三是亲子活动机制,通过亲子共厨、书信互写、亲子共读等形式,增进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学校设计的“月初一封信、月中一个电话、月末一次会见、重大节日邀家长进校”沟通机制,同样效果显著。还通过“家长课堂”提升家长教育认知,帮助家长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育人。

“启明学校”家校共育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保障。一是明确家长责任,将监护人纳入系统矫治,规定家长定期参加家庭教育课程,学习法律常识、青少年心理、情绪管理等。二是建立沟通渠道,除常规的家校联系外,还可通过家长微信群、家校联系卡等方式,保持信息畅通。三是组织亲子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家长开放日等契机,邀请家长进校与孩子互动,修复情感裂痕。

(三)社会支持构建“六位一体”保护格局

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协同发力。专门学校作为这一格局中的重要节点,必须主动对接各方资源,构建全方位的社会支持网络。

从全国经验看,社会支持的着力点主要体现在:一是资源整合。学校推行的“1+2+X”教联体工作体系,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列为核心成员单位并单独设立“法治协同工作组”,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支持。二是环境净化。针对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相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成长环境。三是社区融入。 建立专门学校与社区之间的衔接机制,帮助结业学生顺利回归社区,避免因社会排斥而再次误入歧途。

四、建立长效机制从有效矫治到持续关爱的制度保障

(一)离校衔接做好“后半篇文章”

专门教育的成效,最终要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学生离校后的跟踪帮扶,是巩固矫治成果、防止反复的关键环节。

做好学生离校“后半篇文章”,确保学生离校后仍能得到持续关注和正确引导,形成“教育—矫治—回归”的完整闭环。建立“分类安置+动态跟踪+德法共治”体系,协助学生转回原校、升入职校或推荐就业,离校后设半年观察期,持续帮扶回访。

“启明学校”从制度建设入手,构建完善的离校衔接机制。一是安置分流机制。根据学生离校时的评估结果,分类安置:适宜回普通学校的,协助办理转学手续;有升学意愿的,提供升学指导;有就业需求的,对接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二是跟踪回访机制。学生离校后,由原班主任或结对“五老”定期回访,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及时提供必要帮助。三是应急干预机制。对于离校后出现行为反复或生活困难的学生,及时启动应急干预程序,防止其再次误入歧途。

(二)技能赋能打通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

对于年龄较大、难以回归普通学校的专门学校学生而言,职业技能培训是打通回归社会“最后一公里”的关键。

启明学校立足“就业有出路”目标,通过精准培训与校企合作,为学生搭建从校园迈向社会的“技能桥梁”。学校与人社部门深度联动,引入“数据标注”“工业机器人运维员”“电气设备安装工”等市场需求大、就业前景好的培训项目,学生全程免费参训,考核合格即可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做法的深层价值在于既破解了学生“无技能、无出路”的困境,也从根源上防止学生因生存压力再次误入歧途。

“启明学校”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在课程设置上,对接市场需求,开设电子商务、汽车维修、餐饮服务等实用课程;在培训方式上,采取“校内实训+企业实习”相结合的模式,让学生在真实工作场景中提升技能;在就业对接上,与本地企业建立“订单式”培养关系,为学生离校就业提供保障。

(三)社会接纳消除标签效应的文化重构

专门教育面临的最大挑战,不是教育过程本身,而是社会对“问题少年”的标签化认知。如何帮助结业学生摆脱污名化困境,重建社会认同,是专门教育必须面对的文化命题。

实践给人启发是,为青少年回归社会的人员量身定制岗位、提供心理转衔、建立“零歧视”投诉通道以宽广的胸怀和温暖的怀抱,为这些归来的人亮起绿灯。

构建社会接纳的文化环境,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一是媒体引导。新闻媒体应客观报道专门教育成效,多宣传成功转化案例,减少社会偏见。二是政策保障。制定专门学校学生升学、就业的扶持政策,消除制度性歧视。三是社区教育。通过社区宣传、居民议事等方式,引导居民以包容心态接纳回归的未成年人。

五、以善治之光点亮归航之路

专门教育是一项“托底”的工作,也是一项“铸魂”的工程。那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不是天生的“坏孩子”,而是在成长关键期缺少关爱、引导的“迷途者”。对他们进行教育挽救,既是社会的责任,也是良知的召唤。

回顾各地“启明学校”的探索,展望专门教育的未来发展,我们可以提炼出若干基本经验:一是坚持法治引领,依法行使执法职权,确保专门教育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坚持科学施教,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构建系统化的教育矫治体系;三是坚持社会协同,动员“五老”等社会各界力量,构筑多元参与的关爱网络;四是坚持长效关爱,做好离校衔接与跟踪帮扶,确保矫治成果持续巩固。

专门教育的深层价值,不仅在于矫正个体行为偏差,更在于通过制度化的关爱机制,为迷途青少年点亮归航之路。每个折翼少年都值得被守护,每个迷失灵魂都能被唤醒。当政法力量的刚性约束与教育力量的柔性关怀相互交融,当专业部门的依法履职与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形成合力,那些曾经偏离航向的青春之舟,必将重新找到前行的方向。

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成长,让每一个迷途者都能找到回家的路——这,正是专门教育的初心所系,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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