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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预防:全面职务违法犯罪的实践路径与时代价值

发布时间:2026-01-14 来源:安全应急信息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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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系列之十九

 

社会化预防:全面职务违法犯罪的实践路径与时代价值

 

 

一、社会化预防的核心要义与时代内涵

社会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是指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监察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核心原则,将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打破部门壁垒与行业界限,统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整合政治、法治、经济、公共、科技等各类资源,构建“党委领导、纪委协调、部门主责、社会参与、科技支撑”的全方位预防体系,实现从“专门机关单打独斗”向“全社会协同共治”的转型,通过教育引导、制度约束、监督制衡、科技赋能等多元手段,从源头上铲除职务违法犯罪滋生土壤,筑牢拒腐防变的社会防线。

这一概念的核心要义,根植于党中央“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的战略判断,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彰显了“依靠人民群众反对腐败”的群众路线。与传统单一预防模式相比,其本质特征在于“社会化”——主体上涵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所有社会单元;范围上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共事务全领域、社会治理各环节;手段上融合法治规范、市场机制、科技工具、文化引领等多种方式;目标上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最终将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为共建清廉中国、和谐中国提供坚实保障。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所明确的,要“建立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机关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这为社会化预防的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社会化预防的基本性能与全要素架构

(一)基本性能:筑牢预防防线的四大核心支撑

1.前置预警性能:通过整合社会各领域数据资源,建立覆盖权力运行关键节点的风险监测体系,实现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的转变。借助大数据分析、智能算法等科技手段,对重点行业、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进行精准画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山东枣庄检察机关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建立的“六道关口”监督机制,有效防范了工程领域职务违法犯罪风险。

2.全域监督性能:打破传统监督的时空限制,构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立体化监督网络。通过政务公开、举报平台、舆论曝光等多种形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人人可监督、事事可举报”的社会氛围,使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无处遁形。

3.综合教化性能:发挥社会教育资源优势,通过警示教育、廉政宣讲、文化浸润等多元形式,实现廉洁理念的全民普及。从党政机关的专题培训到企业的合规教育,从学校的廉洁启蒙到社区的文化宣传,构建全周期、全覆盖的廉洁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公职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公民的廉洁素养。

4.协同治理性能:推动各行业、各部门从“各自为战”向“协同发力”转变,形成预防工作的合力。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督查等机制,打通政策执行、资源调配、监督问责的“堵点”,实现政治引导、法治约束、经济调节、科技支撑的有机统一,提升预防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二)全要素构建预防体系的六大核心支柱

1.政治要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社会化预防的根本保证。将预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通过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确保预防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各级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将廉洁要求融入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夯实预防工作的政治基础。

2.法治要素: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预防工作,是社会化预防的根本遵循。依据《监察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明确预防工作的主体责任、工作程序、权利义务,将预防措施固化为法律制度。通过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配套法规,构建系统完备的预防法律体系,让预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经济要素:运用经济手段规范利益关系,是从源头上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关键举措。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推进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减少权力对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健全公职人员薪酬保障和激励机制,消除“寻租空间”;加强对国有资产、专项资金的监管,通过审计监督、绩效评估等方式,防范经济领域职务违法犯罪。

4.公共要素:激活社会公共参与活力,是社会化预防的力量源泉。搭建便捷高效的公众参与平台,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作用,开展面向不同群体的廉洁宣传教育;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廉政风险评估、预防方案设计等专业工作,提升预防工作的社会化水平。

5.科技要素:以科技创新赋能预防工作,是提升预防效能的重要支撑。构建全国联网的职务违法犯罪预防信息系统,整合纪检监察、司法、审计、金融等领域数据资源,实现风险自动预警、线索智能排查;推进“互联网+监督”模式,对行政审批、资金拨付等流程实行全程电子化监管,减少人为干预;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不可篡改的权力运行记录体系,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6.文化要素:培育廉洁文化是社会化预防的灵魂所在。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程,打造“廉政文化长廊”“警示教育基地”等文化载体,通过影视、文学、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营造“崇廉尚洁、鄙弃贪腐”的社会风尚。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实现廉洁理念的全民认同和自觉践行。

三、社会化预防的实践路径与参与形式

(一)职能部门联动:构建预防工作的“主力军”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多元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牵头建立跨部门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职务违法犯罪发案态势、共享廉政风险信息、会商预防对策措施。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结合办案(批捕、公诉)环节制发针对性检察建议,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重点行业专项预防,如某市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与国土、供电等部门会签文件,开展“正廉”主题警示教育,受教育人员达4000余人次。监察机关依法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推动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审计机关加强对公共资金、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移送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分工负责、协同发力”的预防工作格局。

(二)行业自律赋能:筑牢预防工作的“防火墙”

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推动行业廉洁建设规范化。在金融领域,建立金融机构廉洁合规评价体系,加强对信贷审批、资金运作等环节的风险防控;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双优”廉政共建机制,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设立预防特派员等方式,实现项目建设全程监督,莱芜市开展的“百名检察官联系百个大项目”活动,有效预防了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健全内部反舞弊机制,如互联网企业加强供应商准入审核、常态化交叉审计,防范运营环节的利益输送;国有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对管理层的监督约束,从内部阻断职务违法犯罪滋生渠道。

(三)社会广泛参与:激活预防工作的“一池水”

畅通群众参与渠道,纪检监察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和保护制度,鼓励群众依法举报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曝光、案例剖析、专题报道等形式,揭露职务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宣传预防工作成效,形成强大舆论压力。推行预防工作志愿者制度,在机关、企业、社区选聘志愿者开展公益性廉政宣传、风险排查等活动,莱芜市在供电公司、莱钢特钢厂等单位设立预防志愿者工作站,选聘33名志愿者协助开展预防工作,形成了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良好局面。邀请法律界、社科界、教育界、经济界等专业人士参与预防对策研究,为预防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提升预防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科技深度赋能:打造预防工作的“智慧脑”

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构建智能化预防体系。建立职务违法犯罪风险预警模型,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将权力运行流程固化为电子程序,减少人为操作空间;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公职人员财产状况、社交关系等进行合规审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加强预防工作信息系统建设,整合案件数据、风险数据、监督数据,形成全国联网的预防工作数据库,为预防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正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所强调的,要“把现代科技手段固化到制度建设和权力运行机制中,形成对‘权力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全程监控和动态预警网络”。

四、时代昭彰:社会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七大核心价值

(一)必要性:应对腐败治理形势的必然选择

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职务违法犯罪仍处于高发易发态势。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8.9万件,其中立案省部级干部90人、乡科级干部10.6万人,村“两委”成员7.2万人,腐败问题渗透到多个领域和层级。职务违法犯罪具有隐蔽性强、链条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单纯依靠纪检监察机关的打击查处,难以从根本上遏制其滋生蔓延。实践证明,只有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构建社会化预防体系,才能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流程监督、全领域覆盖,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职违法犯罪的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智能化、跨区域化等新特征,这就要求必须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预防合力,才能有效应对新形势下的腐败挑战,这是落实党中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反腐败方针的必然要求。

(二)重要性:筑牢党的执政根基的战略举措

腐败是党执政的最大风险,职务违法犯罪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社会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本质上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工程。通过预防工作减少职务违法犯罪,能够降低公共资源损耗,提高行政效能,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能够提升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党长期执政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社会化预防能够推动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正如二十大报告所警示的,“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腐败是最大的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社会化预防正是这场自我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号召性:凝聚全民共识的行动旗帜

社会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具有强大的号召性,能够激发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腐败现象损害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预防职务违法犯罪不仅是党和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能够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职务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明确自身在预防工作中的角色和责任,形成“廉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共识。从党政机关干部的廉洁履职,到企业经营者的合规经营;从媒体的舆论监督,到群众的积极举报;从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到青少年的廉洁启蒙,社会化预防能够动员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参与其中,形成“人人崇廉、人人护廉、人人促廉”的强大声势。这种号召性能够打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失责躺平的冷漠心态,凝聚起全社会反对腐败的磅礴力量,让廉洁成为新时代的社会风尚。

(四)能动性:激发多元主体的内生动力

社会化预防充分尊重各参与主体的能动性,通过明确责任、搭建平台、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主动参与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在党政机关层面,将预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在企业层面,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主动建立反舞弊机制,既防范法律风险,又提升市场竞争力;在社会层面,通过举报奖励、志愿服务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形成“举报有功、监督有效”的正向激励;在科技层面,激励科技企业研发预防腐败的新技术、新工具,为预防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这种能动性的充分发挥,能够让预防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作为”,从“外部要求”转变为“内在需求”,形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性循环。

(五)历史性:顺应反腐败斗争的历史潮流

社会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是中国反腐败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具有深刻的历史性。回顾党的反腐败历程,从建国初期的集中打击到改革开放后的标本兼治,从单一惩治到“惩防并举”,反腐败斗争的理念不断深化、范围不断扩大、手段不断丰富。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党委领导,党政齐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格局,为社会化预防奠定了理论基础;《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将社会化预防纳入法治化轨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为社会化预防提供了强大动力。社会化预防的提出和实践,是反腐败斗争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从“权力监督”向“全民监督”拓展的历史跨越,顺应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历史潮流,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六)事业性:关乎民族复兴的长期工程

社会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不是一时之举,而是一项关乎国家长远发展、民族伟大复兴的长期事业。腐败是影响国家发展的顽瘴痼疾,消除腐败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社会化预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着力解决当前职务违法犯罪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又注重构建长效机制,为实现长期廉洁稳定奠定基础。这项事业贯穿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过程,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通过持续推进社会化预防,能够培育廉洁的政治生态、市场环境和社会风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能够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增强国家竞争力;能够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思想,培育新时代廉洁文化。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需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一茬接着一茬干,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七)全局性: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战略部署

社会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具有鲜明的全局性,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预防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为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提供保障,如在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领域,通过专项预防措施,防范职务违法犯罪风险,确保国家政策落地见效;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动预防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减少职务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紧紧围绕清廉中国建设,将预防工作与廉洁政治、廉洁政府、廉洁社会建设有机结合,形成全域清廉的生动局面。社会化预防能够统筹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实现预防工作与国家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五、以社会合力绘就清廉中国新图景

社会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创新,是推进廉政建设的战略举措,是共建清廉中国、和谐中国的必由之路。它以“党委领导、全民参与”为核心,以“政治、法治、经济、公共、科技、文化”六大要素为支撑,以多元协同的参与形式为路径,彰显了深刻的必要性、重要性、号召性、能动性、历史性、事业性、全局性。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保障下,在各行业、各部门的实践探索中,社会化预防工作正在不断深化拓展,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合力。

聚社会合力,筑清廉长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完善协同机制,激活社会力量,以科技为翼、以法治为基、以文化为魂,持续深化社会化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要让廉洁理念深入人心,让监督网络覆盖全域,让预防措施精准高效,让腐败行为无处遁形。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将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让清廉之风遍吹神州大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孙祥  任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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