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由安全应急信息网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安全应急信息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出处。